2009年12月11日星期五

流於形式的道歉

     檳首長政治秘書黃偉益最近說了一句很經典的話,“在政治上,道歉是最好的懲罰”,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。如果巫統和民政黨也學會講這句話,阿末依斯邁和范清淵就應該可免其罪。


 在感情上,有一句西方哲言說,“對一個人最好的懲罰,就是活得比他更好”;臺灣偶像劇《流星花園》裡頭的道明寺角色也有一句經典對白,“道歉有用的話,要警察來幹嘛!”

 如果道歉與懲罰風馬牛不相及,那麼,轉發地府短訊的雙溪檳榔區議員郭庭源應當何罪?

 道歉有時候太過流於形式,就會厭倦,沒有代價的道歉,如同作秀。

 如升旗山巫統區部主席拿督阿末依斯邁對“寄居論”堅決不道歉、嗆黨領袖的民政黨全國副主席范清淵同樣不道歉,但兩人受到懲罰。

 前馬共總書記陳平對曾因馬共暴行而遭受殘害的罹難者、受害者以及他們的家屬道歉、香港“艷照門”男主角陳冠希道歉、曹格針對醉酒打架事件公開道歉,各自也付出代價。

 一些人以為道歉是化解危機的工具,但他們忘了,道歉是愧疚的一部份,就像懺悔的兇犯向耶穌求寬恕一樣。

 既然有勇氣道歉了,應沉默去承受責備,并不是“道了歉不認輸”,但對於中傷短訊這東西,道歉也彌補不了他人尊嚴,請深思。

 道歉認錯是官員解放思想的真實體現,以民本為政治籌碼的民聯,社會的力量愈大,壓力愈重,保守思維若不解放,才是對民聯最大的懲罰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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